2006年11月27日 星期一

流浪漢之旅part 1 (前篇)

第一天
曙光乍現/05:10
晴空

一早清晨的冷空氣按照預訂的行程延到我的床邊,輕輕的喚醒了我。短暫撫別了吉他之後,背起行囊騎著我的摩托車在天未亮的早晨,向著集合地點和J男及H男會合,這一路上路灯還為我照著伴隨著我一起哼著歌。

J男、H男和我(以下簡稱”流浪漢三人組”或者”我們”)坐上了06點28分的莒光號,沿途足足停靠了17站,而我發現搭乘平快火車也可以順便將我淡忘已久的台灣地理再複習了一遍,意想不到會有這種用途吧。

09點10分到了中途轉駁站「二水」離搭乘集集線區間車,還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利用這段時間吃吃早餐,走出二水車站。二水鄉是個熱鬧的小鄉鎮,車站前方商家林立,我們各自填飽肚子後,走到水果行打算為自已買了一顆紅蘋果,當我問起老闆娘價格,她當機立斷採取熟稔且技巧性的回答法「一顆25元」而不是「一斤多少元」,完全看透我這個外行人,不給我提問「一斤有幾顆」或「有沒有折扣」的機會,不由得說聲佩服佩服。
也特地買張中部地圖護身,它就好像是畫上符咒加持過的魔法地圖,我們真的以為它可以為日後行程增加點勇氣與信心。
但是,大多數的時間只是提供無限想像的樂趣罷了。
到了,就是這裡「龍泉車站」,下了車之後真正必需依靠「步行」進行移動~人類最原始的運動形式,走路在現今而言是最不得以的交通方式。
世界衛生組織稱之為「被遺忘的藝術」-摘自「慢活」。
步行持續一段時間之後,心情開始有了變化,思緒也跟著清晰,眼睛留意起週遭的小細節,耳朵也敏銳了許多。

嗯!自已好比古老時期手仗著劍行走江湖神情自若的俠客,為了一個單純可笑的目標,武林第一的虛名,不斷的決鬥,沒完沒了的走下去。而我,走起路看起來那一點像俠客的樣子,至少想著想著也就不那麼累了。況且,俠客也不是依靠想著這一類「卒仔」的想法而支持行走江湖的意念的。

言歸正傳!
陽光從正上方透過層層迭次樹蔭間穿了出來,映照著寬廣的馬路,斑斕的光線,讓黑呀呀的柏油路上像鑲嵌了圓潤的珍珠,沿路兩側的綠色隧道提供我們最佳的防晒效果,步行約1公里處,會先經過了平交道,再遇上了右轉彎之後踏著碎石子路,映入眼簾是一間兩層樓的平房,門口招牌上大大寫著「手工單板吉他」-振聲吉他。
我和J男對看1秒鐘之後,絲毫不加考慮直接穿越馬路走進工廠裡,遇上當時右手拿著挫刀,左手抱著音箱,正在認真的埋頭苦幹的老板。
說明我們只是單純參觀的來意,他便放下工作,出乎意料的和氣,細心的向我們這群陌生客說明,甚至於帶我們進隔音室,特地為我們拆開一把已經包裝完成的吉他,供我們把玩一番。
經過短暫的停留,告別之前逐一和老板合照,以茲到此一遊證明。
甫告別吉他工廠之後,再背起行囊,踏上在人生地不熟的中台灣這一塊土地,抬頭看著54公里處地標,我只能想像對於距離20.5km抽象的刻度由衷表示敬畏。它像是位最可敬的對手一般,正靜靜的不動聲色的等待著我的正面迎擊!

而我,只能故作姿態站直身子,一步一步扎實的走下去。

成員/照片由左至右(德元、浩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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