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7日 星期二

偶而,翻聞一下

上個週日,
台北國際書展最後一天,
早上10點入場直到下午3點多離開,
中途外出吃飯、買咖啡,
還在手背上蓋了二枚紅色戳章,
我時常在想,
翻聞書的味道,
那一種親切熟悉的紙墨氣味,
是不是就像「上了癮一樣」,
總是這個樣子的,
會讓人心情會變得舒暢。

走在書展會場,
各處都能看到崇仰大師「瘂弦、吳晟、楊牧、管管、隱地、周夢蝶、楊逵、向陽、白先勇、余光中、席慕容、鄭愁予、陳義芝、王文興、林海音、愛亞、白靈..等」的書籍,
我想,也只有在書展才能一次遇見或聽到熟悉的作者大名,
雖然有些書己經收在書櫃上,
仍會特地捧起隨興翻看,
再重溫其中的某段文字,
心情都會有當年的悸動,
愛書的人手邊一定都有幾本「五小」出版的書,
專程在爾雅、洪範、九歌停下腳步,
謝謝有你們堅守文學崗位,
為這個時代建立出一種品味。

現場還聽了幾場作者講座。
這樣的端月初春,
翻翻書,足矣。

  

  

參考來源:
聯合報,五小出版社 純文學的美好年代,https://ncusec.ncu.edu.tw/news/press_content.php?P_ID=11984

2024年2月19日 星期一

1931年反擊「酸民」有理有據,不卑不亢

使至今,
細回顧近百年前,
文繡支身對抗清室,
不畏遜清遺老迂言,
寫文章訴諸報刊回擊,
下筆依法依理有理有據,
筆鋒之犀利精準,
可見不同凡響的文才造詣,
以及非同一般的勇氣,
不禁令人由衷嘆服。

在當時思想封建守舊的年代,
第一位敢於將皇帝告上法院,
勇敢舉起法律之刃,
堅持絶不妥協的決心,
為人生主動做出選擇,
為自由革一場自己的命

    


文繡(1909年12月20日-1953年9月17日),字蕙心,自號愛蓮,乳名大秀,漢名傅玉芳,蒙古族,滿洲鄂爾德特氏端恭之女。蒙古八旗中屬於上三旗的鑲黃旗。

【個人生平】
1917年,八歲時到北京私立敦本小學讀書,天資頗為聰穎。
1921年,參加選妃。溥儀(末代皇帝)在圖冊上圈選,成為妃子。
1922年,與溥儀(宣統帝)大婚,未滿13歲成了溥儀的淑妃。
1924年,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軟禁總統曹錕,派人逼宮,限清室全體人員三小時內離開紫禁城。
1925年,下榻天津白色洋房,溥儀和婉容住二樓,文繡和僕人們住樓下。
1931年8月,文繡從天津住所靜園出走。委請律師發信函給溥儀,信函內容「吾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衾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于每月中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惟有相見于法庭。
1931年9月,溥儀在京、津、滬報紙刊登「上諭」:「淑妃擅離行轅,顯違祖制,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欽此。」
1931年10月,雙方律師庭外達成離婚協議,文繡正式離開溥儀(被稱為刀妃革命)。離婚後,任職《北平私立四存中小學》並教授國文國畫。
1947年,對日抗戰勝利後,與國民黨少校軍需官劉振東結婚,任職《華北日報》負責校對。
1953年,文繡因心梗死於家中,年僅44歲。

    

大婚九年後,文繡在給妹妹文珊的信中這樣評述她的婚姻生活

姊受專制家庭非人類待遇已九載矣!無日不以淚洗面,薄命如斯,夫複何言,惟逆來順受、茍延殘喘而已。六月初七日在監獄斗室囚坐,詎料大禍臨身,彼忽遣隨侍李玉亭、太監李長安,來責我吐痰,誣我罵街。聲色俱厲,逼我承認,禁止辯。餘茫然不解,畏懼已敝,只得聲聲哀告、口口乞憐,求皇上、皇后開天高地厚之恩,赦我死罪。後又遣僕人來往數次,指我厲聲責道:「古來無你這等之人!清朝二百多年無你這不知禮之人!」我敬謹聽受,又極口服罪,哀告求饒。至德如堯舜,皇上格外施恩,降旨寬赦,並諭:下次如犯過決不寬容!妹乎,姊之性命危險已極,設若當時不極口哀告,甚至哀哭、眼中出血,我妹會生不能得見汝之苦命親愛胞姊矣。今晨,太監侮慢,我責以“討厭”而字,而皇上、皇后俱以為我罵他們,諭令我死。待我以剪刺喉,太監又打落剪刀,彼又命人監視我一直到現在夜半!世界之大,姊之所受壓迫、虐待可為第一,姊之痛史諒吾妹皆知,無用姊再述,我經此慘變,實無顏偷生茍活,自殺之心甚切,況未來危險正多,姊命朝不保夕。若不幸而亡,念骨肉之情,千萬代姊伸冤昭雪,九泉之下不忘大德!姊昨日欲自殺,念及我親愛胞妹又不忍下手,嗚呼!天何待姊如此慘酷耶?泣親愛胞姊泣筆

 

 

     

1931年8月,文繡寫信給溥儀,要求配偶「盡到婚姻中的義務」

翻譯成白話,即是

本人與皇帝結婚9年有餘,從來沒有夫妻之實,夜裡一人獨眠,常常傷心難過。無論是身體上或精神上都是不可忍受之痛苦,已經讓我無法再繼續承受這般虐待。如今要求分居,只希望每個月皇帝能騰出時間來陪陪我,不然,只好訴請法院裁決。(按此信文意,無法擅專臆測文繡所言「惟有相見于法庭」之主觀上系訴請離婚,或者強制配偶履行同居義務之意思表示)

吾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衾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于每月中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惟有相見于法庭。

 

文繡遠房親族的兒子文綺,在報紙上公開指責她「休夫」的行為

翻譯成白話,即是:

近來聽說妳要與皇帝離婚,非常驚訝!這種事情,怎麼能發生在我們這種傳統人家呢?兩百多年來,大清對我們宗族的恩寵有加,我們宗族四代都有入朝為官至一品大員。且不說,皇帝對妳根本就沒有虐待,就算有虐待,妳自己也應該壓抑著再忍耐,才能報答大清皇室的恩德。
再說了,妳跟在皇帝身邊,不愁吃、不愁穿,有僕人伺候,平時生活費及採購花費就向賬房支領,每月還有兩百元零用錢,試問妳一個家庭主婦,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就算皇后對妳較為嚴厲,在語氣上沒有顧及妳的面子,這就是妳作妾的本份,命不如人,有什麼好抱怨的呢?
今天竟然做出這種事,我的妹妹蕙心啊,妳實在太糊塗,太荒謬了!......妳若是堅持錯誤而不覺悟的話,我也不能說把妳怎麼樣,我擔心妳可能會遭受社會議論。

蕙心二妹鑑:頃聞汝將與遜帝請求離異,不勝駭詫。此等事件,豈是我守舊人家所可行者?我家受清室厚恩二百餘載,我祖我宗四代官至一品。且漫雲遜帝對汝並無虐待之事,即果然虐待,在汝亦應耐死忍受,以報清室之恩德。
汝隨侍遜帝,身披綾羅,口饜魚肉,使用僕婦,工資由賬房開支,購買物品由賬房開支,且每月有二百元之月費,試問汝一閨閣婦女,果有何不足?縱中宮待汝稍嚴,不肯假以辭色,然抱衾與裯,自是小星本分,實命不猶,抑又何怨……
今竟出此,吾妹吾妹,汝實糊塗萬分,荒謬萬分矣!……汝若執迷不悟,兄縱不能奈汝何,吾恐汝終不免為社會中人唾罵而死也

 

1931年9月2日,文繡「義正辭嚴」回應一封信給文綺,並轉載於當日的《新天津報》

翻譯成白話,即是:

我與你不同的爸爸,同一爺爺,從來不曾往來,入宮九年以來也沒有見過你,現在你竟然能夠以世族長輩的名義,不理會中華民國刑法第299條和第325條的規定,在報刊上公然教唆妨害自由致死。還公然誹謗我的妹妹文珊,如此忠貞勇敢特別值得欽佩。
然而我所依循的祖宗遺訓,以守法為立身處世之根本,大清有大清的律法,民國則有民國的法律。皇帝之前被驅逐出宮時,曾經表示不願當中華民國的國民,所以我的衣服裡隨身藏著利剪,已經準備跟隨皇帝壯烈殉國。之後因為皇帝來到天津,當起民國的國民,我又怎麼敢不服從,既然身為民國的國民本應遵守民國法律。按照民國憲法第6條,民國國民沒有男女、種族、宗教、階級的區別,法律上人人平等。結婚九年以來,始終不曾被平等的對待.........略,經由皇帝同意我可以去和三妹一起居住,雙方委請律師研議分居的方式,只不過要求皇帝要遵照民國的法律規定對我人格上的尊重,並且避免父母因為我的原因,而遭遇凌遲而死的酷刑。
萬萬沒想到族兄卻一再誣陷我逃亡、利用離婚來騙財、對不起袓宗,協助他人施以詐術.....各種難聽的話不只說過一次,你怎麼會了解我內心的悲傷,以及無人可以傾訴的苦處,因此委任律師透過法律專業,確保我的權益不會受到損害。
如果族兄教唆妨害自由致死屬實,
構成公訴罪。檢察官看到報紙可以主動偵辦,恐怕有違法的可能。至於你對三妹的誹謗,也難免她向法院提起訴訟,唉!因此這一次的愚昧忠誠,竟然代替我而受罰,深感抱歉。我除了會向三妹勸說之外,也建議族兄應該多閱讀法律相關書籍,謹言慎行,以免觸犯民國法律,以上是我所盼望的。

綺族兄大鑒: 妹妹與兄不同父只同祖,素無來往,妹入宮九載,未曾與兄見過一次,今兄竟肯以族兄關係,不顧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及三百二十五條之規定,而在報紙上公然教妹耐死。又公然誹謗三妹,如此忠勇,殊堪欽佩。
惟妹所受祖宗遺訓,以守法為立身之本:如為清朝民,即守清朝法;如為民國民,即守民國法。遜帝前被逐出宮,曾聲明不願為民國國民,故妹袖藏利剪,預備隨遜帝殉清。嗣因遜帝來津,做民國國民一分子,妹又豈敢不隨?既為民國國民,自應遵守民國法律。查民國憲法第六條,民國國民無男女、種族、宗教、階級之區別,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妹因九年獨居,未受過平等待遇,故于本年八月二十五日,在天津國民飯店跟同三位律師及該飯店執事人,經宮內趙香玉、齊先生往返,與遜帝商妥,准妹隨三妹居住。双方委託律師商榷別居辦法,此不過要求遜帝根據民國法律施以人道之待遇,不使父母遺體受法外凌辱致死而已。
料我族兄竟一再誣妹逃亡也、離異也、詐財也、違背祖宗遺訓也、被一般小人所騙也、為他人作拍賣品也... ...種種自殘之語不一而足,豈知妹不堪在和解未破裂以前不能說出之苦,委託律師要求受人道待遇,終必受法律之保護。

若吾兄教人耐死,系犯公訴罪。檢察官見報,恐有檢舉之危險。至侮辱三妹,亦難免伊不向法院起訴。 噫!因此一度愚誠,竟先代妹作拍賣品,使妹殊覺不安。故除向三妹解勸外,理合函請我兄嗣後多讀法律書,向謹言慎行上作工夫,以免觸犯民國法律,是為至盼

 


 

1931年當時中華民國《憲法》第6條,參照現行法(平等權)如下;

・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931年當時中華民國《刑法》第299條,參照現行法(妨害自由罪)如下;

・第296條「使人為奴隸或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02條「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1931年當時中華民國《刑法》第325條,參照現行法(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如下;

・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參考資料來源
維基百科,網址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96%87%E7%BB%A3
昱子,網址https://www.gushiciku.cn/dc_tw/109420366
徐金雲,末代皇妃:文繡傳,網址https://www.qimao.com/shuku/1768509/
Ann Lin的觀影筆記,網址https://vocus.cc/article/6280a23afd897800012f9cd7

2024年2月17日 星期六

春節結束

過完年,
一切回歸「正常生活」,
行為模式從家豬切換成人形。

就本質而言,
曾經玩過手遊的人都了解,
玩家只是改「皮膚」對於排位、上分、裝備...完全不受影響,
平時該是青銅,絕對不會因此變成王者。

絕對,一種哲學上的價值理論,是表示最真實存在的一個術語

2024年2月15日 星期四

重溫《冬冬的假期》,今年的我似乎更看懂了

以下內容沒有劇情點評,純粹個人心情記事,《冬冬的假期》值得花時間,看過一遍又一遍的電影。

     

這部片一開始,記述著冬冬帶著妹妹二人從台北坐火車到鄉下外公家,在酷熱暑假發生的大小事,主要透過小孩的視角和邏輯試著理解大人的世界,在純樸的鄉村裡有著一群天真無邪的小孩,年少輕狂的小舅,不務正業的盜賊,也有恪守禮教的外公,善良無害却遭受歧視的寒子,這些人都在身邊週遭一一出現,而在小鎮的短暫生活,深深影響著冬冬如何看待親情與複雜的社會,以及專屬自己的啟蒙旅程。

      

在電影裡,可以看到侯孝賢導演特有的敘事美學「長鏡頭」、「空鏡頭」與「固定鏡位」,劇中的一些細節,例如夏日玻璃窗光影、蟬鳴鳥叫背景聲、走路的腳步聲,炎熱的午後、在榻榻米睡午覺的慵懶,一大段無對白的情感流露,沒有冗言贅詞,如此耐人尋味且細膩的運鏡風格,能讓觀影者快速的沈浸劇中,似乎就和冬冬一起經歷,並回憶起自己小時候的童年往事。

其中有一幕令人印象深刻,嚴肅的外公和冬冬走在路上,彷彿想在漫長的假期結束之前,提早讓冬冬了解大人社會裡的無奈和遺憾,即便在小鎮裡德高望重的外公也有無能為力的時候。

外公緩慢的說道:「寒子在這個世界上,是個很不幸的人,但是她自己不會覺得。她父親的關心和掛念,是一輩子的,才可憐。做父母的不能看管孩子一輩子......。」

當時冬冬的表情,就像當年看電影那個似懂非懂的我。

  

十餘年前的那個夏天,曾經邀幾位朋友,來一場徒步旅程,共同走過《冬冬的假期》那年的暑假,從泰安車站沿著舊山線走到苗栗銅鑼小鎮,各自依照自已的步伐,偶爾獨處、偶爾交談,聊人生、聊生活,彼此關懷,互相陪伴,累了就隨性席地而坐,靜靜的看著遠處的落霞,漫遊在一片片稻浪之中,體驗在餘暉下奔跑的感覺,迎面徐徐清風和稻香,沿途經過電影的場景地,各自都留下不少珍貴的照片。回想當年,曾經一起漫步的朋友,隨著時間的推移,各自在工作領域忙碌著,以及組建自己的家庭,大家的生活節奏也不一樣了,漸漸變得生疏,但如今....實際上,能夠持續保持連絡的還有幾個人?

就像電影中,暑假結束,冬冬在回程的路上向溪裡游泳玩耍的三五個玩伴,大聲呼喊著「我還會再來的!再見!再見...。」揮手向小鎮、稻田、伯公廟及自己的暑假告别。長大之後再回故里,童年的玩伴早已為了理想各奔東西,才意識到遺留在舊地的就只剩下童年回憶了。

  


《冬冬的假期》(英語:A Summer At Grandpa's)是1984年上映的臺灣電影,由侯孝賢導演,侯孝賢及朱天文編劇,陳博正、王啟光、李淑楨、楊麗音、林秀玲、梅芳、楊德昌、丁乃竺、古軍、顏正國、卓勝利主演。

本片奬項記録:

・榮獲南特影展最佳劇情片獎、榮獲亞太影展最佳導演獎。 

・入圍金馬獎21屆最佳童星王啟光、入圍最佳改編劇本朱天文。 

拍攝場景:

・苗栗縣銅鑼鄉重光診所。

  維基百科

 

 照片來自-《冬冬的假期》一幀

2024年2月13日 星期二

初四出門迎財神

過年期間外出總是人擠人,

出門不出所料的話,

果然不出所料,

隨手拍滿大街的人山人海。

  


趙公明,也有人稱其為趙玄壇、趙光明,民間俗稱「玄壇真君」,台灣閩南語中,玄壇真君被尊稱為「玄壇爺」。(白話字、台羅:hân-tan-iâ,白字俗寫「寒單爺」、「韓丹爺」、「邯鄲爺」、「銀主公王」等),相傳為「武財神」。相傳「玄壇爺」懼冷。每年農曆正月,台灣有些廟宇就會舉辦「炸玄壇」、「炸寒單爺」的活動。   維基百

     

2024年2月12日 星期一

走春,趣庄腳

避開過年期間的人擠人,
體驗輕鬆自在的鄉間小路,
走在日頭也麥落山的茶園,
深呼吸,
寧靜的片刻。

  

照片地點:新竹關西、桃園龍潭

2024年2月9日 星期五

2024年2月7日 星期三

「醬缸文化」與「契約精神」

H港說:「來都來了,讓他上場踢幾球,多大點事。」

梅C說:「拿合同說事。」

  

H港說:「來都來了,安排場上和領導握個手順便拍個照,他還能不給上級領導面子。」

梅C說:「不在合同規範內,不受其約束之意思。」

  

H港說:「來都來了,頒獎典禮上台說幾句話,說了再走。」

梅C說:「不在合同規範內,亦無履行之義務。」

   

H港說:「來都來了,場上那麼多人別掃興,大過年的。」

梅C說:「不在合同規範內,沒有違約行為,也就沒有違約責任。」

   

H港說:「來都來了,別敬酒不吃,吃罰酒。」

梅C說:「一切拿合同說事。」

   

嘖嘖嘖,看來梅C就是不懂中華傳統思維方式及其價值觀 ~ 所謂凡事尋求以和為貴、從善如流、明哲保身、顧全大局、見風轉舵、以退為進、退一步海闊天空、小不忍則亂大謀、忍人所不能忍、吃虧就是占便宜、維繫人情往來的規則、人際和諧的權宜之術,處世圓滑才是最高價值的追求。

  


 

「我們的醜陋,是在於我們不知道自己的醜陋」 — 柏楊(1920年3月7日  - 2008年4月29日)

2024年2月4日 星期日

回憶裡的香江

說起香港的特色,是東西方思潮相互影響和融合滙聚成為本土港式文化,而獨特的「美食」、「文化」、「影視」、「金融產業」都各自能體現東方之珠的魅力。

每次去香港最主要的行程,就是品嚐美食之旅,走在銅鑼灣、皇后大道感受港島的人潮洶湧,看著高懸在街頭令人眼花撩亂的霓虹燈招牌,馳名老字號的黃金店,形成香港獨有的文化符號。

除了以上大街形而上的特色,說說自己印象中的香港,雖然去香港旅遊次數不多,香港至今給我印象最深的是,看到移民單位外面大排長龍,第一次看到還以為是為了長假期出遊的人潮,但是經過多次旅港,仍然見到相同的排隊景況,聽當地朋友談到這是所謂的「離港潮」。之前一直想不透的是,這裡是購物天堂、夜店酒吧、美食之都、外國人旅遊首選地點之一,也是當年還在銀行上班曾經嚮往的工作地點,為何當地香港人却想跑出去,雖然心中瞭解港人的擔心,但我多次赴港旅遊的經驗,仍舊沒有感受到受到任何的影響。

不過,經過前幾年「2019反送中」終於看懂,香港人為什麼選擇選擇移居海外的理由,回想起當年自己幼稚的想法,還有不切實際的幻想之外,同時認識到香港人的勇敢,也見識到香港人的遠見。

翻閱讀到上週新聞,看到粗體標題

政府於2024年1月30日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邀請市民表達意見,諮詢期至2024年2月28日為止。........

心中不禁回憶起,當年看到香港移民單位外面排隊的景況,可以理解在不同時期、不同的人群、各自懷抱著不同的離港理由,選擇落腳處也不盡相同,但是肯定有著相同的方向「freedom」。

記憶中的老朋友,再見了。

2024年2月3日 星期六

《平凡歲月的魅力》 - 觀後感

週末吃完午餐,

閒刷一下shorts,

由演算法推薦《平凡歲月的魅力》,

被19年前的平凡故事吸引,

google一下這部片的大綱,

還發現在YouTube就有完整版,

趁著週六下午打算一口氣看完,

沖杯香濃的伯爵紅茶,

一切就緒後就開始看起。


片名:平凡歲月的魅力(The Magic of Ordinary Days)
播映日期:2005-01-30
主要演員:凱麗·拉塞爾Keri Russell、斯基特·烏爾裏奇Skeet Ulrich

該片由美國CBS、Hallmark製作的94分鐘劇情電影,改編自Ann Howard Creel所著同名小説,由布蘭特·席爾茲執導,於2005年1月30日在美國CBS播映。


個人心得:本片劇情講述美國二戰時期,在平凡的農村小鎮發生的平凡婚姻愛情小故事,女主角Livy曾是頂尖大學的高材生,因未婚懷孕沒能完成碩士學業,而她的父親為了孫子出生能有一位父親,安排嫁給鄉村務實男主角Ray,沒有感情基礎的兩個人,價值觀還存在著明顯的差異,原本生活在在兩個世界的人,接下來該如何共同在鄉下農場裡相處。

Livy問著:難道你對農場外面的世界不好奇嗎?
Don’t you ever wonder what else is out there, beyond the farm?

Ray回道:我喜歡開車到外逛,但...我喜歡回到我自己的家。
I enjoy a drive, but…I like coming back to my place.

雖然Livy在感情上被渣男傷害,婚後仍對前情人還念念不忘,也想藉由結婚讓小孩有個父親的名義,讓Livy沒想到的是,一向質樸羞澀的Ray知道她偷偷寫信給前情人後,依然對Livy的溫柔體貼及寛容,為了讓她能專心在家中待產,時刻照料她的生活起居。這裡發生的一切,讓她感受到從來都沒有被包容及關懷的體驗,她開始漸漸的喜歡這個溫馨恬靜的鄉村生活,也全心接受Ray的真摯愛情。

本劇除了主線故事之外,還刻意講述二戰期間美國政府對日裔美國人集體送入拘留營,突顯出這一段創傷的塵封記憶,對於沒有接觸過那段歷史的人,也可以藉由劇中初步了解當年的史料。

這部影片傳達很多信息,包含了愛情、親情、友情、包容、信任、種族以及平平淡淡的幸福,看完之後令人感覺很溫暖很舒服。

照片來源:平凡歲月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