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報怨固然好,
但是「何以報德?」
面對武裝恐怖份子,
儘管再小的復仇,
都要嚴格徹底執行,
必須「加倍奉還」,
千萬別手軟。
總有人這麼說,現在以色列的國土,自古以來是巴勒斯坦所有,而且還是侵佔別國的領土,巴勒斯坦只是拿回屬於自己的地方,說出這些話的人,其實是對中東歷史誤解所造成的荒謬認識。
而且會以自古以來當作論證的基礎,基本上就是「無法可依」,只想強加自己的概念給對方的技倆。(好像有一個國家一直說「TW自古以來就是CN的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唉,真的有病,今天不說這一部份)
說起這片迦南「應許之地」歷史淵源,過去曾經統治過的有耶布斯人、以色列王國、猶大王國、新亞述帝國、新巴比倫帝國、波斯第一帝國、腓尼基城邦、希臘馬其頓帝國、托勒密王朝、塞琉古帝國、羅馬共和國、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埃宥比王朝、波斯薩珊王朝、阿拉伯帝國、法蒂瑪王朝、塞爾柱帝國、阿尤布王朝、花剌子模王朝、蒙古帝國、馬木路克蘇丹國、鄂圖曼帝國、英國託管、巴勒斯坦等(註:資料參考維基百科),綜觀中東歷史,該區域經過多次改朝換代,這片土地上不僅是統治王朝更迭,帝國政權的興衰,甚至是不斷受到征戰的原因,其民族構成極為複雜,該地到底應當歸誰所有,究竟要追溯到那個王朝。
我想,隨時可能有人會出來認祖歸宗,說自己的阿祖的阿祖曾經住在這裡。
再說,以色列的國土範圍是聯合國大會181號決議於1947年11月29日在聯合國大會通過。該決議提出了「兩個臨時國家的建立,一個是猶太國,另一個是阿拉伯國。」隔年1948 年5月14日午夜零時,猶太人組織宣布《獨立宣言》,並建立以色列國,同一時間英國從該託管地全數撤出。
關於以色列的領土,依現代國家體系而言「依據聯合國所通過的決議,賦予以色列建立猶太國的國際合法性。」該決議所指定建立猶太國、阿拉伯國的地區,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國際聯盟委託英國暫時管治,史上稱為巴勒斯坦託管地,亦屬於無主之地,「無主地」在國際法上不屬於任何國家,亦沒有國家對其擁有主權,而且當時的巴勒斯坦是各游牧民族混居地區,還只是一個地理概念,巴勒斯坦從未建國,不是以主權國家的名義存在。所以根本不存在猶太人是透過侵略巴勒斯坦的領土之後建立以色列國,因此所謂先侵占再建國的說法,完全没有歷史依據、法理依據和現實依據,即使在聯合國大會也無法成立。
另外,當年阿拉伯國家聯盟拒絶接受聯合國大會181號決議,認為聯合國的決議,是將家園分割出去成為「猶太國」,聯合國亦無權插手當地事務,所以不予接受。時隔41年之後,1988年11月15日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通過《獨立宣言》,並宣布接受聯合國大會181號決議的全部內容,正式建立巴勒斯坦國。相比之下,以、巴建國的時間相距40年。
「一個從建國隔日,就被迫投入戰爭的國家,無數鄰國想要從地圖上抹去的國家。」
從1947年建國次日,持續至2023年,週邊鄰國對以色列發起數次大規模戰爭,只能說這些國家愛打又打不贏,打輸了又要哭著跑去聯合國,請聯合國出來幫忙調停,再怎麼說,每個在國際上都是泱泱大國,不是三歳小孩玩泥巴戰,這是戰爭是會亡國的,敢發起戰爭就要願賭服輸,領土減少是因為戰敗所致,卻要說被佔地。
每次戰爭都是多個國家打一個國家,一點武德都不講。
以色列獨立戰爭(1948年),又稱第一次以阿戰爭,以色列建國第二天,阿拉伯聯軍(埃及/約旦/敘利亞/伊拉克/沙烏地阿拉伯/黎巴嫩/葉門/巴勒斯坦)對以色列發起攻擊,以色列戰勝終結。
蘇伊士運河戰爭(1956年),又稱第二次以阿戰爭,以色列向埃及宣戰,幾個小時後英法出於運河航運安全發表了最後通牒,(要求兩國立即停火,並從運河兩岸各向後撤退10公里),以色列表面接受停火卻繼續入侵,兩天後占領了加薩走廊和整個西奈半島,並迅速向運河區挺進。雖然埃及在軍事戰略上徹底失敗了,但在政治上卻獲得勝利,埃及成為阿拉伯世界對抗以色列的主要力量,並是泛阿拉伯民族主義的根據地。
六日戰爭(1967年),又稱第三次以阿戰爭,阿拉伯聯軍(埃及/約旦/敘利亞/伊拉克/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對以色列發起攻擊,短短六日聯軍潰敗被以色列徹底打敗。
慕尼黑慘案(1972年),巴勒斯坦武裝組織闖入慕尼黑奧運村以色列選手駐地,當場開槍殺害了1名教練,1名運動員,綁架9名團員當作人質,最終人質全部身亡,梅爾夫人指示以色列摩薩德特工,發起了著名的「上帝之怒行動」(也稱「天譴行動」),歷時九年之久,對涉入事件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高層成員,展開跨國暗殺本次慘案的主謀及共犯一共11名成員全數KO。
贖罪日戰爭(1973年),又稱第四次以阿戰爭,阿拉伯國家為主的多國聯軍(埃及/約旦/敘利亞/伊拉克/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利比亞/突尼西亞/阿爾及利亞/摩洛哥/古巴/北韓)對以色列發起攻擊,儘管戰爭開端以色列面臨史上最危急時候,是距離亡國最近的一戰,最終以色列守住後戰情大逆轉,若不是聯合國介入調停,戰爭直到聯合國停火令生效為止,也許有些國家已經被以色列滅國。
恩德培劫機(1976年),10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和德國赤軍旅的恐怖分子劫持一架法國航空班機,隨後恐怖分子釋放了所有非猶太乘客,劫持105名猶太乘客和1名機長,以色列發動奇襲反恐行動,在激烈交戰30分鐘後,擊斃7名恐怖分子,成功解救人質。
黎巴嫩戰爭(1982年),又稱第五次以阿戰爭,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槍擊以色列駐英國大使,以色列對黎巴嫩境內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和敘利亞軍隊發動進攻,幾天時間就占領了黎巴嫩南部,聯合國大會第七次緊急特別會議通過決議,要求以色列立即停火並從黎巴嫩無條件撤軍。
加薩戰爭(2014年),哈馬斯組織綁架並殺害三名以色列青少年,以色列國防軍逮捕了激進分子領導人。
2023年10月7日,巴勒斯坦區域的哈瑪斯組織對以色列境內平民及軍用基地發動襲擊,相信最終是以色列蕩平哈瑪斯組織為終結。
阿拉伯國家聯盟與以色列的戰爭,以色列把把吃雞
「Winner Winner, Chicken Dinner」,阿拉伯國家陸續簽定停戰協議
以色列、埃及於1979年簽署《以色列與埃及和平條約》
以色列為了維護和平的決心有多堅決,甚至將幾乎是整個國土三倍的占領區西奈半島及蘇伊士運河的經營權交還給了埃及,以、埃雙方於1979年正式締結《以色列與埃及和平條約》,埃及則將恢復其完整主權之行使,「還地議和」只用來換取埃及正式承認以色列主權,以、埃雙方建立正常及友好關係。大家摸著良心說一說,有那個國家面對侵略者有那麼寬容,願意在國力和軍事力量優勢的情況下,讓出三倍國土面積給挑起戰爭國家,況且埃及還是一個戰敗國,這不是簡單的切蛋糕,切出的面積足足有台灣的1.7倍。
以色列、約旦,於1987年簽署《裴瑞斯-胡笙倫敦協議》
1987年,以色列外交部長西蒙·裴瑞斯和胡笙國王試圖秘密達成一項和平協議,在該協議中以色列將約旦河西岸還給約旦。雙方簽署了「裴瑞斯-胡笙倫敦協議」,為中東和平會議制定了框架。但是由於以色列總理伊扎克·沙米爾的反對,這項提議沒有得到實施。第二年,約旦放棄了對西岸的要求,轉而支持以色列和巴解組織矛盾的和平解決。
以色列、約旦,於1994年簽署《華盛頓宣言》
以色列總理伊扎克·拉賓、約旦胡笙國王和美國總統柯林頓於1994年7月25日在華盛頓特區簽署了《華盛頓宣言》。聲明說,以色列和約旦結束了正式的敵對狀態,將開始談判,以實現「結束流血和悲傷」以及公正和持久的和平。約旦成為繼埃及之後第二個與以色列實現關係正常化的阿拉伯國家。
以色列、巴勒斯坦,於1993年簽署《奧斯陸協議》
以色列、巴勒斯坦,兩國重啟談判,於1991年10月舉行的《馬德里和會》、之後1993年「以色列總理拉賓」和「巴勒斯坦領導人阿拉法特」共同簽署《奧斯陸協議》,還有1997年《希伯崙協定》,主要為兩國達成共識在各自的土地上和平相處,雙方互相承認對方的政治地位,以色列遵守協議內容,放棄在1963年的第三次中東戰爭(六日戰爭),還是那群又菜又愛玩,打敗了之後,被以色列占領部份約旦河西岸和加薩走廊的控制區域,試圖以表現善意換取和平。為了幫忙巴勒斯坦獨立建國,還協助自治,並且提供加薩地區的人民工作機會。
兩國經過六日戰爭之後,以色列將停戰線進一步東擴,擴大屯墾區,並已完全掌控「東耶路薩冷」,此舉在巴勒斯坦內心深處種下國仇的種子。一直以來,巴勒斯坦期盼將來「耶路薩冷」為建國首都的願望破碎,如今耶路薩冷城被以色併入國土,巴勒斯坦人民內心的強烈被剝奪感,再為日後埋下衝突導火線。加上不滿意政府團隊與以色列簽定和平協議內容,而且兩國之間因為長期戰爭所導致互信薄弱,裂痕早己無法彌合,也進而促成巴勒斯坦激進組織「哈瑪斯」的崛起。所以達成和平協議不久,哈瑪斯不承認協議,2007年6月哈瑪斯奪取加薩走廊控制權,其主張以武力消滅以色列,不僅發動多起武裝襲擊、自殺性爆炸、綁架、暗殺或攻擊以色列的平民聚集區及軍事基地。對於以色列而言,巴勒斯坦毀諾在先,前腳拿到土地,後腳就發射火箭彈,一切又回歸原點。
以色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於,於2020年簽署《亞伯拉罕協議》隨後不久,蘇丹、摩洛哥、阿曼、約旦加入
以色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和美國於2020年8月13日達成的聯合聲明。隨後以色列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之間的協議(以阿和平協議)和巴林之間的協議(巴林-以色列和平協議)也被視為亞伯拉罕協議的一部分。該聲明標誌著多個阿拉伯國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巴林、摩洛哥、阿曼和蘇丹)與以色列自約、以和約簽訂《華盛頓宣言》以來再次正常化雙邊關係。
這些協議以亞伯拉罕的名字命名,目的是強調猶太教和伊斯蘭教之間的共同信仰起源,這兩種宗教都屬於亞伯拉罕諸教。
2025年初,敘利亞總統有意「在適當條件下」想加入《亞伯拉罕協議》 與以色列關係正常化
如果他們放下武器,將會迎來和平,如果我們放下武器,將不會再有以色列。
——《前以色列總理梅爾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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